2017年国企改革要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尽快取得新的进展和突破,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国有企业运行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开拓国际市场、增强国家综合实力做出了重大贡献。但在国有企业在发挥重要作用的同时,国有企业动力不强、效率不高、包袱沉重、活力不足等问题也日益突显。
从企业内部来讲,增强企业内部活力,薪酬分配改革是关键。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有关工作,让国有企业真正按市场机制运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企业的内部分配行为,开展国有企业负责人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改革试点是本轮改革的重点任务之一。
【相关文件】
《2017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安排》
为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和《国务院关于激发重点群体活力带动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国发﹝2016﹞56号)重点工作分工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2017年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四大方面19项重点工作。发改委将会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城乡居民增收综合配套政策试点,专项激励计划和收入监测试点,研究建立收入分配政策评估体系。相关部门将通过完善技术工人激励政策,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完善所得税优惠政策等举措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配套改革,努力实现经济增长与居民增收互促共进。在国有企业薪酬制度改革方面,《安排》提出要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开展中央企业职业经理人薪酬制度改革试点。
《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方案包括“完善制度、调整结构、加强监管、调节水平、规范待遇”五方面内容。
《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最核心的内容是明确央企高管薪酬将采用差异化薪酬管控的办法,综合考虑国企高管当期业绩和中长期持续发展,重点对行政任命的央企高管人员以及部分垄断性的高收入行业的央企负责人薪酬水平实行限高,以此来抑制央企高管获得畸高薪酬,缩小央企内部分配差距,使得央企高管人员薪酬增幅低于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幅。
【改革要点】
一、完善薪酬分配机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指出: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因此,国有企业要完善既符合企业一般规律又体现国有企业特点的分配机制。应注重按照绩效和价值分配,保证薪酬分配的公平公开,注重绩效考核的科学合理,也要注重员工的心理需求和团队激励。
二、薪酬与市场化接轨
大部分国有企业在工资水平上存在“一高一低”的现象,即一般岗位的员工工资收入水平高于劳动力市场价位,而关键重要岗位员工的工资水平低于劳动力市场价位。由于员工薪酬未与劳动力市场价位接轨,薪酬分配的价值不能体现,特别是不能反映高层劳动价值水平和供求状况,造成“人才留不住、庸才不愿走”的尴尬局面,缺乏市场竞争力。
三、完善考核与配套体系
国有企业实施薪酬分配差异化改革,要落实好这一要求,力求过程公平,做到标准明确、评价科学、程序一致。同时要让所有员工有同样的机会,保证分配公平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