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是对员工进行长期激励的一种方法,属于期权激励的范畴。是企业为了激励和留住核心人才,而推行的一种长期激励机制。有条件的给予企业经营者和核心员工部分股东权益,使其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从而实现企业的长期目标。国务院国资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审议了《关于实行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这是国务院国资委时隔11年重启央企员工持股,并表示员工持股可作为顶层设计方案“1 n”中的“n”的重要一环。
股权激励作为一种对企业高管和核心人员有效的激励模式,已经受到各种不同类型企业的重视。随着改革的深入,国有企业面临的商业环境、竞争态势、监管环境将越来越市场化,股权激励在国企改革中将发挥更大作用。
作为专业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汉哲管理咨询多年来一直致力于股权激励的理论研究和企业管理咨询实践活动,出版股权激励专著《分股合心-股权激励这样做》,并为近百家国企、民营企业提供股权激励方面的管理咨询、顾问服务。
【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
从面向对象的角度看,股权激励面向的是上市公司的核心员工,包括董事、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等,而员工持股计划则通常面向上市公司全体员工。与员工持股比较,股权激励并不是全员持股,而是侧重于管理层和核心员工,重在对其企业家精神的塑造和激励。
在现代企业中,股东和经理层存在着‘委托与代理’的关系,二者的利益往往是不一致的,为了鼓励经理层更好地为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服务,现在企业往往采取的是‘胡萝卜 大棒’的手法。一方面采取股权激励等正向激励手段,另一方面则是通过法律惩戒机制、市场及声誉机制等对职业经理人的行为进行约束。
【相关政策】
1、《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新“国九条”)
2014年5月8日,国务院以国发〔2014〕17号印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分总体要求、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规范发展债券市场、培育私募市场、推进期货市场建设、提高证券期货服务业竞争力、扩大资本市场开放、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资本市场良好发展环境9部分33条。
2、《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精神,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制定并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上市公司中开展员工持股计划试点。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是企业鼓励其员工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一种有效方式。《指导意见》明确,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员工意愿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金可以来自员工薪酬或以其他合法方式筹集,所需本公司股票可以来自上市公司回购、直接从二级市场购买、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东自愿赠与等合法方式。《指导意见》还就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程序、管理模式、信息披露及内幕交易防控等问题作出规定。
【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七步成诗法”(汉哲研究成果)】
第一步:定人员——确定激励范围和激励对象
第二步:定模式——确定股权激励原则和模式
第三步:定来源——明确股票、资金来源
第四步:定数量——确定股权激励总量和个量
第五步:定价格——确定股票行权价格
第六步:定时间——确定激励计划时间安排,包括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行权期与窗口期、禁售期
第七步:定条件——确定股权的授予条件和行权条件
【汉哲研究】
1、《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范本》
2、《股权激励协议书范本》
3、《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