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可再生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称,“十四五”是推动能源转型和绿色发展的重要窗口期,也是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全面实现无补贴平价上网的关键时期,要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成本竞争优势,坚持市场化方向,优先发展、优先利用可再生能源。
通知明确,优先开发当地分散式和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资源,大力推进分布式可再生电力、热力、燃气等在用户侧直接就近利用,结合储能、氢能等新技术,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区域能源供应中的比重。
此外,需推进西部和北部地区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扩大可再生能源资源配置范围,因地制宜推动生物质、地热能、太阳能等非电利用方式,显著提升可再生能源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中的比重。
通知还表示,把提升可再生能源本地消纳能力、扩大可再生能源跨省区资源配置规模作为促进“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重要举措。
具体措施包括在电源侧研究水电扩机改造、抽水蓄能等储能设施建设、火电灵活性改造等措施,提升系统调峰能力。
此外,在电网侧研究完善省内和区域电网主网架,提升跨区域电网输送能力,优化调度运行机制。在用户侧结合新型用电领域、电力需求侧响应、综合能源服务等用能新模式新业态,充分发挥需求侧灵活性,研究挖掘可再生能源消纳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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