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并对国资企业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国有企业,如何贯彻和落实国有企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这一课题,加快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资监管体制,进一步提升国有经济的竞争力、创造力和控制力,做强做大国有资本,是每个国有企业必须要考虑的现实问题。
国有企业的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可以从“治理结构”与“运营结构”两个层面来解析。所谓治理结构,是指企业从法理上所确定的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模式,以及确保该模式正常有效运转所形成的治理体系;所谓运营机构,是指企业在业务经营与管理过程中所构建的业务运转体系与职能支撑体系。
本文所述主要是从企业治理体系的角度出发,研究企业在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提升中应该重点关注的四个方面:
(一)完善“三重一大”体系,切实与企业经营管理事项相结合
所谓“三重一大”是指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为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进一步促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防范决策风险,保证国有企业科学发展,凡属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简称“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做出决定。“三重一大”体系是贯彻和落实党在国有企业中核心领导作用的重要支撑。以中石油集团为例,集团公司2020年领导干部会议部署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六个重点任务”,第一个就是“优化完善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统一的体制机制”,强调要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此,必须构建以制度落实为基础、决策执行为核心、决策监督为保障的完整体系,推动决策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治理效能,要在制度落实上做到全到位、决策执行上做到全落地、在监督考核上做到全覆盖。为此,“三重一大”体系的落地,必须要将重大问题、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以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与企业内部制度进行结合,确保重大事项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的落地。
(二)完善专职董监事制度,加强控参股公司治理
建立和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各司其职、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体制机制,并固化为公司管理的制度体系,是健全集团性公司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落实管资本职能转变的过程中,其中一个重要的抓手就是通过向投资公司委派董事监事,促进投资公司治理结构优化,体现股东意志,落实投资回报,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推动资本运营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中石油集团为例,从2007年开始,集团就开始建立专职董监事制度。相比兼职的董事监事,专职董监事有系统的业务流程作为制度保障,履职标准更规范,履职要求更严格。因此,强化参控股公司管理,可以从完善专职董监事制度、规范专职董监事的履职程序这一角度进行切入,该机制为集团性国有企业强化控参股公司管理提供了有效手段。
(三)完善授权管理管理,理清各层级权责界面关系
对企业而言,授权是企业赋予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合理支配公司各项资源的权力。而授权体系则是企业经营中各种权力行使的规则,是企业的根本性制度。建立授权体系,则会有利于企业控制体系或控制活动的建立与实施,实现有效企业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管,并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企业经营风险。结合大型国有企业提升企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水平实践来看,健全完善授权管理体系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厘清各层级权责界面,这是健全完善授权体系的基本条件;二是实施闭环管理,这是健全完善授权体系的关键举措;三是配套完善相关制度流程,这是健全完善授权体系的重要保障。以中石油集团为例,集团公司高度重视授权管理体系建设工作,2017年制定实施了集团(股份)公司授权管理办法,自2018年起集团公司连续3年发布年度授权清单,有效落实了差异化管控要求,推进了差异化授权,对实行运营管控、战略偏运营管控、战略管控的业务,授权的内容和重点既有共同点又有差异性,管控强度总体上由强到弱,授权幅度由小到大,同时将各项权力落实到参与市场竞争的企业层面。
(四)完善企业风险防控体系,防范化解企业治理过程中重大风险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是提升企业治理能力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企业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研判风险是防控风险的前提。企业的管理层应该从系统化、全面化、全员化角度出发,坚决贯彻落实“事前防控预警、事中控制管理、事后追责反思”的要求,切实做到在推动解决问题中有效防范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以中石油集团为例,按照“识别大风险、消除大隐患、杜绝大事故”的原则,集团公司建立了风险分级防控制度,并对重点领域实施风险隐患集中整治。其中,井控是安全生产风险防控的重中之重。强化责任落实是全面提升井控风险管控能力的关键。为此,集团公司出台《关于进一步压实安全责任切实强化井控风险管控工作要求的通知》。通知明确:一是从严落实甲乙双方井控主体责任;二是从设计源头抓好溢流及井控风险防范;三是严格重大溢流及井喷事故责任追究。同时,按照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风险。
当今世界正在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面对这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企业的生产发展环境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必然也带来商业模式的改变和公司战略发展方向的重大变革,公司治理体制机制也必然会随之做出调整。为此,国有企业加强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建设,也是企业主动顺应时代环境变化的必然选择。
作者:汉哲咨询集团 王明超
扫描二维码关注汉哲微信公众号,查看更多资讯